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 系者新故相因 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